司法矯正
自2012年起,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指示精神,昌平區司法局為了更有利的完善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健全社區未成年人矯正功能和矯正人員的素質提升,關注轄區矯正服刑犯人、緩期執行犯人的心理異常情況、心理變化和可以安心服刑,幫助他們建立重返社會的自信,實現零再犯罪的目標,與北京飛迪曼心理咨詢中心聯合開啟對社區矯正人員心理矯正、心理健康幫扶服務項目。
為了著力建立健全社區服刑人員心理矯正制度,進一步深化社區服刑人員心理矯正規范發展,提高基層心理矯正服務能力,豐富社區矯正方法手段,推薦《北京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及《補充規定》的實施,最大限度培育錘煉基層心理咨詢師隊伍,著力于為有心理需求的社區服刑人員提供心理咨詢、心理疏導等服務,結合昌平實際情況,從2015年起對轄區內開展深入的心理矯正服務。



